1)2、第二章_王后心怀蜜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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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希夷岁氏乃蔡国望族,在e城一带铺路造桥、建善堂施粥穷苦从不吝啬;逢蔡有外战,更主动解囊向朝廷敬献珍宝钱粮。

  最难得的是,岁氏在朝野有口皆碑,却始终安居e城外的希夷山,族中子弟无一出仕,使宗族不涉庙堂权力纷争。

  如此岁氏,自以“超然清正”的美名得数代蔡王青眼。故虽非王室宗亲,也无封爵贵荫,却从不乏王孙贵胄、名门子弟登门求亲。

  岁氏女嫁王孙公子素有先例,岁行云所言“不配”,当然不是指门第悬殊。

  “公子神通广大,”她小心试探,“有些事,想必您早已知晓了吧?”

  李恪昭眉梢淡挑,不答反问:“何事?”

  此时他年岁不过十七八,却极沉得住气,情绪半点不外显,叫人不敢妄断其深浅。

  岁行云飞快盘算:要留在他身边,就需得他信任;要得他信任,则须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和盘托出,这才最为稳妥。

  稍作思量后,她决定赌一赌这位青史英主的人品、气度。

  “去年夏末,我王钦使奉命前往希夷山为您求亲时,族中打算许给您的人原不是岁十三。”

  李恪昭毫无意外之色:“那又如何?”

  “随钦使前往的卜官测出,我族中与您八字相合的适婚姑娘是另两位堂妹。但其中一位年方十一。”

  岁行云以求证的目光直视他:“钦使说,缙国婚俗不齿‘童婚’,您必会拒绝迎娶稚龄童女。请问六公子,此事可确实?”

  “确实。”李恪昭颔首。

  其实这一点后世史书上有载,岁行云是知道的。

  后世男女皆以十五岁为成年,成婚时若有一方年岁小于十五,这桩婚姻便是违法犯禁的“童婚”。按后世《戚姻律》,童婚是重罪,一旦查获,除婚事要被判定无效,双方家主还得按律受重刑。

  而这上古之时,以男十五、女十四为成年,原本也是天下共识的适婚准线。

  但因百余年来战事频繁,各国对人口都求之若渴,多数诸侯国索性漠视“童婚”对稚龄孩童的摧残,十一二岁的小姑娘被嫁为人妇之事常见。

  唯独缙国,不但君主、重臣屡屡强调“童婚不仁”,缙宗室子弟更身体力行,为百姓做出抵制童婚之表率。

  虽看似细节小事,却说明缙国在观念、风气上走在列国之前。

  这让岁行云更坚定了信念,无论如何都要取得李恪昭信任,跟他回缙国去。

  “钦使与我族长协商后,决定许另一位适龄堂妹予您为妻,”岁行云歉意苦笑,“彼时岁十三正将与国相之孙议亲,对方随尊长在希夷山做客,欲行‘请期礼’。”

  “请期”是上古婚前礼之一,意即两家家族尊长会面,正式协定婚期。此礼完成,婚事才算确实落定,从此男女双方就是名正言顺的未婚夫妻。

  原主也是个点背的,好端端一桩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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