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二十六章 明记典当铺_都市虫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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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我的娘。”李锋听了刘若诗要跟自己一起回去取灵草,心里暗暗叫苦。

  尼玛,自己有个屁灵草,不过现在人家都既然这样了,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。

  不过,明天就回去可不行,李锋的老家距离秦城并不遥远,也就两百来公里,如果自己有车的话,一天时间就能来回了。

  这么短时间,恐怕自己还未必真能凑集到十万血精,必须要拖拖时间。

  况且,刚才自己得到的三十万全都包地了,现在哥可现在可算是比当初离开秦校时还穷啊,这怎么可以回老家呢。

  不行,必须要搞到一笔小钱钱,总不能屁股光光跑回去吧,心中有了想法,李锋连忙作出一股难状道:“若诗美女,后天再去如何?最快后天,因为我还有点事要处理。”

  “好,后天就后天,但不能推迟了,好不好。”刘若诗望着李锋好一阵,脸上诚恳道:“李锋,阿黄对我来说有着特殊感情,我一直视它为亲人,所以,请你原谅我的焦急。”

  “我明白。”李锋点点头。

  包下了厂房地皮,李锋心情大好,接着下来,两人就在附近找了家小食馆,李锋“大出血”请美女总裁吃了顿,待得到两人分别。

  这时候,李锋才欲哭无泪掏出自己的钱包,尼玛,交了房租,又因前几天有了几十万,大手脚花钱了一把,现在他原有的两千块钱,现在只剩下一千几十块了。

  “我擦,不行,哥必须要搞点钱。”

  想要搞钱,苦思良久,李锋最后还是只能把主意打在蟋蟀上。

  没有办法,恐怕除了治疗宠物,目前搞钱最快的事情就是卖斗蟀了。

  不过这次与上次不同的是,此次李锋明显是不打算直接卖自己饲养过的虫子了。

  再次回到了家,李锋发现两位师姐此时都已不在,心中大呼正好,连忙给五阶胡蜂王使魔下达了命令,命其迅速捕捉一只蟋蟀给自己。

  约摸十几分钟后,他便听到一阵嗡嗡声传过来,胡蜂王果然把一只蟋蟀抓过来了。

  这只蟋蟀体型并不大,在成年蟋蟀当中,也只能说极小,李锋甚至怀疑它到底成年了没有?不过李锋不理会这些,现在毕竟赶时间,他抓起蟋蟀,便一连施展了血精饲养了三次。

  使这只蟋蟀从亲密度满值,达到了忠诚,由于蟋蟀本身的个子并不大,因些饲养三次的蟋蟀,才堪堪成长到金头大将军那么壮硕。

  “嗯,以后就叫你小成了。”李锋满意看了眼小成点点头,3CM的体型刚刚好,没有超出斗蟀的生长极限,也不会过于显眼。

  想到这家伙被抓来之前还未成年,李锋干脆给它命名为小成。

  3CM的斗蟀,已经可以算得上很少见了,最重要的那就是这可不是寻常的大个头斗蟀,而是经过李锋饲养过三次的蟀王。

  做完了这一切,李锋便直接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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